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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江西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:定向就业招生 焦点资讯

时间:2023-05-17 09:48:20    来源:江西省教育考试院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十一、定向就业招生  42.考生可根据定向就业招生规定条件选择填报定向就业招生志愿,并在入学注册前分别与高校和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。高校对无故拒签协议的已录取考生,可取消其录取资格。  高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该校投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的,省教育考试院可在该校投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、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补充投档,高校根据考生定向志愿择优录取,经降分仍未完成的计划,则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。  43.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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